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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您好!
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京人社發(fā)(2010)5號)文件要求,如果社??ㄞD借他人使用,或使用他人社??òl(fā)生醫(yī)療費用,以及冒名住院的行為,則會給予參保人相應的處罰。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,請使用本人社保卡實名制掛號就醫(yī)。
如果未帶社??ɑ驘o社???,您需持本人身份證,到門診樓一層建卡處辦理就診卡后,再掛號就醫(yī)。因病情穩(wěn)定需要長期服用同類藥品,但因患有精神類疾病或行動不便、長期臥床等原因,患者本人不能到我院就醫(yī)者,其家屬可持患者社??ā⑸矸葑C、門診病歷或出院診斷等相關證明材料,到門診掛號開藥。
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療時,需持患者本人社??ɑ蛏矸葑C辦理入院手續(xù)。
溫馨提示:
若您將社保卡借予他人使用,則該患者的本次所有門診就醫(yī)信息及住院病歷信息,將全部記錄在您本人的社保卡及住院病歷中,定會影響您日后正常就醫(yī)、參加商業(yè)保險等,故請妥善保管好您的社??ǎ乐顾嗣坝?。
醫(yī)療保險辦公室
2018年10月8日